实名举报内蒙法官李润亮等采用不开庭判有罪说太善了
  
  我叫杜少领,山西人,阿拉善盟阳光商贸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电话:15135896888.
  现以公民身份举报原内蒙古额济纳旗法院副院长李润亮采用“刑庭不开庭、捏造事实判公民有罪”的渎职行为以及内蒙三级法官那仁巴特尔等用主体错误来源非法证据的为“诉讼诈骗者”牟利1996496.80元,恶意造冤假错案、涉嫌滥用职权的行为。
  罪名出炉:我对民事不服上诉后,原内蒙古额济纳旗法院副院长李润亮等就采用“刑庭不开庭捏造事实判我有罪”,以刑压民。
  阿拉善盟阳光商贸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不服上诉后,2011年10月24日原内蒙额济纳旗法院副院长李润亮等,为了迫使我屈服于民事判决,达到为“诉讼诈骗者”要到钱的目的,采用“刑庭不开庭、不查证、捏造杜少领于2010年7月28日使用虚假材料骗取额济纳旗工商局登记”的事实,判决杜少领一年有期徒刑。(注:2010年7月28日,杜少领不在额济纳旗,有三人出具证言)。案后,李润亮为了掩盖他们的渎职犯罪行为,对外说:是征求了我的意见,是我的要求。还说:对我太善了。在这,请问李润亮院长:有法官判人有罪征求公民的意见吗?!有公民要求给自己判有罪的吗?!有把受骗受害的公民判成罪人后还说太善了的法官吗?!李润亮这么恶劣的行为,仅仅受到了一个小小撤职处分,照样当法官。为何不追刑责?难道有保护伞?难道中国的法律就是把无罪的公民判成有罪的?让李润亮这样的人当法官?
  刑事再审:一审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杜少领有罪的情况下,判决杜少领一年有期徒刑;二审法庭上,法官不允许杜少领与证人质证,不允许杜少领出示相关证据。歪曲事实,裁定维持。 以刑压民,欺负老百姓。期间,一些执法者还到处说我得罪了不少人、是骗子、是坏人。至今,相关的执法部门还“捂盖”着在本案中真正的私自伪造、使用虚假证明文件及实施诈骗我20万元借款利息的犯罪嫌疑人。让受骗受害的我当替罪羊。恶意制造冤假错案。
  李润亮等人执法犯法,涉嫌犯罪的行为有相关法院判决书及卷宗为证。望纪检等部门予以调查核实,纠正违法判决。清除害群之马,维护社会主义法治。
  李润亮、那仁巴特尔等法官的行为导致我公司瘫痪至今,损失过亿,员工失业。我病魔缠身、无家可 归、债台高筑、申诉无望。
  我该怎么办???
  1、额济纳旗法院刑庭未开庭的证据:(阿盟中院2012年8月9日裁定书)如下图:
  2、证人向检方证实是借款利息的证据。(检方笔录)如下图:
  
  3、阿拉善盟中院歪曲事实把借款利息说成是中介费的证据。(2013年8月18日的裁定书)如下图:
  我们怎么办?
  举报人:杜少领 电话:15135896888
  2014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