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9年在吉林省梅河口市爱民佳苑小区买了一套房子,2010年通知办入住手续。办手续时被通知要交一年的物业费、装修保证金、防盗门、燃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物业合同费等总共有一万多块,这还不包括法定该交的房屋维修基金。一个普通人家能买的起房子就不错了,没想到到交房的时候还要让开发商敲诈一笔。2010年夏天就有该小区的回迁户因为入住费的事上访结果被压了下来,试想房产商怎么会有那么的大的能力能压下上访的居民呢,原来该小区是梅河口市房屋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开发的。这个开发公司属于房产局的。本来该小区就没有预售许可证,已经违法卖房一年多了就是没有人管。现在又把没有经过验收的房子交给老百姓住,该小区住进了约一半的居民,但没有经过相关部的验收。现在该小区是否达到居住准标都不知道,连起码的安全都没有保证。这样的违法行为居然能逃的过主管部门的监管不能不说是个奇迹。对于买房了但因没有经这验收而拒绝入住的业主居然也收取2010年—2011年度的采暖费,一个小区2000户,平均一户收2000那么这是多少钱,这将多收多少钱。他们这样违法收费为什么没有人来管理。这绝对又是一个奇迹,面对着已经纳入配套费的燃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已及打入房价当中的防盗门费用,开发商强行收费的行为,当地居民是多么的无助,这样的社会难到就是所谓的和谐社会吗???
  这样至民生民权不顾的社会真的是和谐社会吗?本人QQ56696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