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的上级领导:
  我叫高栋粱,男,汉族,身份证号:142731197207121238,现住绛县古绛镇乔村商品街,电话:13466911486。
  2020年5月6日,我向省公安厅实名反映了绛县古绛镇乔村(原村委主任)现任村支委副书记左民德违法犯罪线索。本月13日,省厅转办绛县公安局古绛派出所马一剑副所长承办。而该办案人员于7月26日才把我叫到古绛派出所,口头告知,不予立案。之后,我又向市公安局进行了反映。两日后,办案民警又告知我所反映左民德涉黑线索构不上,其它违法可以立案,更让人费解的是,我反映的左民德故意伤害案就有两起(2009年8月16日因宅基地建房,殴打唐平致其伤一案)、( 2013年9月当时左民德任村主任,因强拦新天地工程殴打李小红致其轻伤一案)而这两起均为公安机关已立案而未追究,后又撤销的案件。《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经查证,有犯罪行为的,无权撤销案件》,而办案民警在我多次追问下,才告知左民德故意伤害案只追究致李小红轻伤一起,而对殴打唐平一案不予追究。当我问起唐平一案为什么不追究,其法律依据是什么时,办案人员又回答不上来。更让我不解的是,追究一起的案子,时至今日也如石沉大海。
  对此我对绛县公安局承办此案的工作人员如此办案感到不满,在 书记依法治国的当今,国家政法委又下发了“严肃整顿政法队伍,坚决杜绝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查处不担当、不作为、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文件精神。目前,省、市、县政法委也高度重视,为什么公安人员仍有人如此办案?民心寒啊!是什么让办案人员如此?不懂法?压力大?还是不作为?又或许被举报人有保护伞?不得而知,答案在哪里?
  各位领导,百姓无小事,民怨大于天。绛县某些执法人员如此执法怎么维护一方百姓平安?跪请上级领导百忙之中予以关注。“如此执法谁来管”?
  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今天又迎来了整顿政法队伍的东风,我坚信共产党的领导,相信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反映人:高栋梁 赵玲娣 全体乔村人
  2021年4月 20
  (原举报信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