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以及《河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都明文规定,住宅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必须经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属于小区内的民间组织。《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街道办事处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物业管理中的纠纷、协调和监督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之间的关系。这也只是规定了街道办事处对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工作职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规街道党工委可以任命业主委员会成员。但是,近日,在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淞江街道办党工委就出现了这样一个案例……
  先来看看具体内容:
  公示
  经淞江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新时代小区(德国小镇)原业主委员会暂停一切工作,现业主委员会由岷山路社区党支部姜二磊、何东东、应国录兼任。负责主持业主委员会一切工作,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姜二磊 13346868068
  何东东 13503951345
  应国录 19903951345
  监督电话:王小飞 17639501006
  岷山路社区
  2021年11月23日
  上面盖的是漯河市郾城区淞江街道岷山路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公章。

  

  对此,本法律服务机构对此做一解读。
  这个公示,涉多项违纪违法!
  之一:街道党工委有权任命业委会成员吗?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业委会的主管行政机关是街道办事处,属于行政管理,不属于党务行为,出面处理也应该有街道办事处来解决业主委员会的问题。这个本来法定的应该有街道办事处出面做的工作,让街道党工委全部代办了,等于是党的一级组织行使了政府的职能和权力。这不仅仅是越权专权的问题,是滥用职权的问题。一级党组织的领导,可以帮助解决问题,但不能越俎代庖。再者,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是必须经法定选举才能成立,基层党组织无权任命。此类任命显然是违法的,也是违纪的。
  之二、居委会可以代表党工委进行公示吗?
  作为党组织,做出决定要进行公示,必须以自己的名誉进行,绝对不能让下级代替自己去进行,这是党的组织原则。张贴在小区里的公示,是经过淞江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的,发布公示的却是岷山社区居委会,
  既然是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的事情,就应该由街道党工委来发布公示,盖上党工委的公章,为什么落款盖章却是居委会?居委会能代替上级党组织发布命令?这是明显的违纪违法行为。这是最起码的常识性问题。
  之三、街道党工委可以把行政权力抓在手不放吗?
  《民法典》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很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只对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起着指导和协助的作用。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都明确规定,对于业主委员会的选举,街道办事处只有指导、协助、监督的权力,没有任免的权力。业主委员会属于民间组织,成员也没有任何报酬,一级党组织没有权力任命任何人来当业委会成员。
  业主委员会属于行政管理范畴,不属于党务管理范围,显然,淞江街道党工委不但越权、擅权、专权,更是滥用职权。
  之四、非本小区居住的人员可以成为业主委员会成员吗?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只能从业主里面产生,非法定选举不能产生。街道党工委“任命”的姜二磊、何东东、应国录三人都不在新时代小区居住,按照规定,居委会成员在本小区居住的可以参加业主委员会成员的竞选,不在本小区居住就不是本小区的业主,无权在该小区内兼任业委会成员,淞江街道办党工委的任命显然与法律法规相违背。
  之五、党工委可以暂停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工作吗?
  《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必须经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街道党工委是从事党务管理工作的,对党员干部有约束力,对民间组织没有任命权,只有法律法规和法律法规确定的行政管理机关才对民间组织有管理权,也没有任免权。上述公示里面提到,新时代小区(德国小镇)原业主委员会暂停一切工作,这个权力也与法律法规相违背。业主委员会成员不能继续胜任的只有这几种情况:搬离本小区不再是本小区业主的,主动辞职的,因疾病死亡失去能力的,因犯罪不能继续留任的,或者任期已经到届的。而且,这几种情况还得按照法定程序确定是改选或者是罢免,经过业主大会讨论通过才行。没有任何行政命令可以随便停止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街道党工委没有权力随便停止业委会成员的工作。只有在街道办事处的组织下,通过法定的业主大会罢免或者换届改选等相关程序才行。
  之六、业主委员会到届可以不经换届维持现状吗?
  新时代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已经于2018年就到届了,到现在也没有换届选举,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业主委员会任期到届的,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而新时代小区的真实现状是,在2019年,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到届,没有通过换届选举,有人直接篡权,拿走公章,自己向上报备,没有通过业主大会换届选举,这个本来不合法的业主委员会掌管了业主委员会几年,没有召开过一次业主大会,就连公章都没有在公安局备案。可以说一切都是违法的,街道办事处应该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却一拖就是几年。没有组织过换届选举,又何来的暂停业委会成员工作一说?本来就是不合法的身份,何用于暂停他们的工作?显然,公示中的这一点也不合法。
  之七、新时代小区业主利益可以被忽视吗?
  上述的公示,很显然侵犯了新时代小区所有业主的合法权益。据内部透露,该小区维修基金使用情况不透明,到底现在还有没有,还有多少,没有公开公示过;小区配套的公用设施(休闲会所)出租给幼儿园,这本属于业主们共有的利益,十多年来收了多少租金,现在租金在哪里,一直没有给业主们公示过;小区车位费,这也是小区公用部分的收费,也应该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此项资金收多少,在哪里,没有公示过;这本来应该公示的没有公示,出来个公示却又多项违法。
  现在新时代小区2100户业主有700来户不缴纳物业费,明显侵害了三分之二业主的利益,物业公司、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应该管的事情,是不是要管起来。这个按照规定也应该公示。
  终上所述,该管的不去管,不该管的却滥用职权,这是侵害业主利益的大问题,应该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