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绪琴学案之陈咸源:鞠曦形而中论哲学探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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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曦先生根据其哲学和易学研究外化出“形而中论”哲学体系,以回应西方哲学,同时也可以使西方哲学循着哲学自身的逻辑通过“形而中论”进入易学思想体系,从而使以易经为代表的中华儒道文明可以为人类思想、文化做出重大贡献。当下哲学进入了“终结”形态,以拒斥形而上学为主流,欧陆哲学进入了不断解构的后现代主义哲学;英美哲学则撇开形而上学不论,以分析哲学和实用主义哲学风靡一时。科学上则表现为科学理论的停滞不前,逐渐技术化。社会上则逐利相往,人心浮躁进而孤独落魄。宗教上,或原教旨主义的激进保守而攻伐;或陷入邪教的鸡汤而悠游。以上的学科问题与社会的现象乃是哲学失落其哲学使命、丧失其哲学理性能力的表现,故哲学终结乃必然。
一、西方哲学的历史与现状
哲学自开端之初至今经历了存在,认识和语言的三次转向。而这恰恰应了古希腊怀疑论者高尔吉亚的论断“无物存在,即使存在,我们也不能认识它,即使能够认识,我们也不能表达它”。【1】无疑说明了西方哲学虽从诞生之始表现为通过爱智慧而展开的对于存在的追问【2】,但由于理性的无能,不得不审视主体的认识能力,由主体的认识能力进一步审思语言及其表达、意义等问题。而在过去半个世纪以来的哲学,出现了诸如梅洛庞蒂的哲学身体转向,列伏菲尔空间转向,还包括一些诸如信息转向、计算转向等;更于70年代末期,认知科学的出现,集中了6大基础学科如神经科学、心理学、语言学、人类学、计算科学、哲学,以此6大基础学科交叉出了11个新兴的学科领域,如认知语言学、神经心理学、认知神经科学、计算语言学等,而在今天,交叉更加广泛,比如神经经济学、神经教育学、神经营销学、认知神经生物学、认知神经心理学、心理生理学等。【3】进入20世纪以来,继现代主体论哲学之后出现的现象学潮流、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潮流、精神分析潮流、马克思主义-后马克思主义潮流分别出现又出现了交融,比如胡塞尔现象学的纵横意向性在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语言学当中体现为的共时-历时性特征;在马克思主义当中体现的交换价值-使用价值的特性;在精神分析领域的体现的潜意识-意识的特性。突出表现为对待“剩余”的归因的问题。这里的剩余可以是存在的剩余、意识的剩余;如胡塞尔会归因为理性主义,虽然“剩余”了,但仍然可以不断被理性所照亮,而之所以“剩余”乃是因为意识的沉睡而未醒;而马克思的“剩余”则要藉由人类生产关系的根本变革来改变;精神分析的剩余则体现为他人,客体小a和大a的不可还原性,他人对于主体自身建构的重要意义尤其是母子关系、父子关系当中以及过度到对于阶级、阶层的分析;而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剩余逐渐体现为去中心化,剩余体现为差异的展开,共时性的逐渐丧失,意义的不断的流动变迁。【4】
对于反形而上学之后的哲学,现象学经历了自然化的过程并且逐渐与英美分析哲学实用主义哲学分支下的心灵哲学与认知科学交叉,强调第三人称与第一人称的共同研究。在技术化的动机之下,逐渐应用于神经科学领域、计算机领域(在计算机领域体现为神经网络控制的人工智能以及自然语言的处理)等等。
在语言学的转向之后的哲学重新回到了“心灵”这个领域,重新实证的研究“认知”,包括在传统哲学里所体现的“意识”、“心灵”、“知觉”、“精神”等等问题,且具身认知逐渐成为主流。仿佛,这个世纪人类就要破解心灵的秘密!胡塞尔现象学当中的先验主体必须在自然化的实证化的经验视角来考察一番,且必须给出一套形式的解释。可以说这种西方文化的不断形式化的“执念”有其伟大的地方,即西方哲学、科学的每一重大变革、发现都能带来现实世界的重大变化。但如果这条道路错了呢?
二、鞠曦先生的形而中论哲学
正如胡塞尔在批判心理主义时候所说的那样,即心理学等自然科学以其简单和粗暴性遮蔽了人类心灵生活的丰富性及主体的超越性。也正是在这样时代的哲学的背景下,鞠曦先生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就系统提出了“形而中论”哲学思想。鞠曦先生“形而中论”思想与其方法论“承诺推定法”以及“时空统一论”中和一贯。鞠曦先生的承诺推定法包含三个方面即本体论承诺与逻辑推定,价值论承诺与范畴推定,主体论承诺与形式推定,任何理论体系如果宣称其正确性则需要符合三个承诺推定的统一。承诺推定法最核心的部分乃本体与主体的中和统一。体现为主体以其为本体所存在的时空形式并同时以时空形式的方式进行本体论的承诺和推定,而推定乃是由于主体的自身生命的意向的在范畴与概念中的展开。三者的统一亦即时空的统一,在主体身上展现为命的展开,因此概念范畴的形式与逻辑推定形式所呈现的命题乃命运自在自为展开的方式。而承诺推定法自身所内含的统一性所体现的前提乃是本体与本体的和中,是理性主义的统一。人,也惟有人这个主体具有这样的能力——逻辑展开与完成都从主体发出和结束——意识(Bewußtsein)与自我意识(Ich-bewußtsein)的在自我(主体)上的统一,正因为如此,主体具有反思的能力。鞠曦更深刻地本质性的阐述:“如果说人类与其他生物有什么区别,从而以人的形式存在,并且始终进行着自身的某种努力,那么,应当说具有对自身生命认识的理性形式,并企图把握自身生命的存在方式,是人之所以为人、人之所以能与其它生物区别开来的本质特征。正是人类基于对自身生命的重视,以至于把生命做为最重要的主体性价值,人类才发展到今天这样的文明。古往今来,人类始终为自己这种生命存在的本质进行哲学和科学的思考。人类在历史的进程中以主体性的方式对生命进行深入的研究,以把握自身生命的存在为目标而进行不懈的努力,形成了哲学和科学对终极关怀的主体性推定。人做为主体性进行的关于人与存在的一切认识,始于意识到自我的存在。能够意识到自我的存在并思想存在之为存在,是以生命的主体性作为存在方式推定的存在。所以,人的主体性存在并作为思想者,以理论的形式推定生命的价值,是人的生命意识升华为生命的主体性所形成的结果。既然思想产生于人的生命形式,因此一切思想都必然承诺对生命的终极关怀。人类在这一价值取向上进行所有的思想,生成所有的文化,以完善自身以生命为形式的存在。这就是说,人的存在本质上是一种生命的存在,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人能够为完善自己的生命形式而进行思想。为使思想具有可靠性,因此有了哲学” 【5】主体为本体所存在,故主体的存在为本体所决定,主体的存在形式同时受本体所决定,意识与自我意识则体现为意识-生命与生命自身,为“形”所限,落于“自然”(作为本体的自然概念)之中。鞠曦先生的承诺推定法系先生对于生命与存在以及人类思想体系的深刻的省察而提出,而这一方法论的独创性与完善性,西方哲学从古希腊诞生至今也未能达到。从古希腊的辩证法到笛卡尔的普遍怀疑方法到现象学方法、解释学方法等等,都未能彻底融合三个推定承诺的统一;不过值得一提的是,胡塞尔尽管采取现象学方法,但随着其严格性的贯彻与深入,发现了诸多与承诺推定法一致的地方。甚至可以说现象学方法是承诺推定法的准备形式。比如胡塞尔那里的意识在《观念1》时期明确提出为“意识-生命”,这也得益于同时代的生命哲学家狄尔泰的影响;而形式乃对象所承担并在主体之中所给予的,从《逻辑研究》时期到《观念》时期,将范畴行为(包括符号-意指行为、称谓行为与判断行为等)与从主体一侧出发的动机引发结合起来,为生命(体现为精神世界的动机化法则)所推动,而范畴不再体现为种属范畴了,一种新的纯粹意向关联形式出现,意志与价值的作用被展现出来。就范畴而论,属于认识论的重要部分;在进入语言哲学之后,则属于语言范畴,进入存在论之后则是语言-存在;存在借由人之主体而道说(Sage)语言(Sprach)。这样语言在时空的运作之中出现,人倾听与回应,语言则获得了存在论的位置。【6】胡塞尔哲学的重要成果也证明了鞠曦先生的承诺推定法的正确性,尤其是价值论承诺与范畴推定,主体论承诺与形式推定以及逻辑(含形式逻辑、先验逻辑;纯粹逻辑、规范逻辑与工艺论逻辑问题)与范畴、形式的关系。胡塞尔哲学中本体问题退化为了存在问题。即真实存在问题,在意识哲学的优先性上则体现为“存在信念”、“本体设定”(鞠曦先生则称为“承诺”)。但并未对存在之为存在进行深究;最终胡塞尔由于坚守着“纯粹意识”的自在自为独立性与意识的双重超越性构造功能,失落了“形”而中论,换句话说主体的存在形式的存在问题却被遮蔽了(即主体-身体如何产生?身体是如何出现的?)。“它本身(指纯粹意识)按其绝对本质是如其所是的东西,但是他并未在此本质中,在它的流动的‘这个性’(Diesheit)中被把握,而是‘作为某种东西’被把握;而且这种独特的把握中构成了一种独特的超验性:现在显现的是同一实在的自我主体的一种意识状态,此主体在它们之中的表现出个别的实在特性,而且现在它——作为在诸状态中显示诸特性的这个统一体——被意识作与显现的机体的相统一。”【7】换句话说,在胡塞尔《观念1》时期,身体是作为“躯体”(物质)的存在(körperliche Sein),其显现方式与其他物体的显现方式一致,但内含了两种态度:即心理学的态度(同时包含超越地物体的构造方面,亦即心理物理方面),作为实在的心理主体存在这一有机体里;另一方面为现象学态度,即纯粹意识仍然具有其独立性。前者与人-机体(Menschen- Leiblichkeit)相关,后者则与人-自我(Menschen- Ich)相关,但两者都是纯粹意识的意向性的双重超越性构造。 主体-身体的出现同样是意识的意向性的构造。但这是静态的。在发生的层面上,胡塞尔似乎并未给予说明。在后期的c手稿里,仅仅表达了自我作为基底(sediment),自我的习性的沉积于自我之上,而身体则随习性而不同,比如习性喜水,身体则为鱼虾之类。这是在超越性的自我,作为单子(monad)的自我的意义上讲的。【8】在“自然”的层面上,主体的存在方式的存在则交由了实在的物理学、心理学、生理学的研究。鞠曦先生在《作为哲学的形而上学与形而上学的哲学》:“首先要考查主体自身的存在,这一作为人的主体性存在的形式问题,由于人类对自己的存在—形式的自在从来都没有被怀疑过,这就引起我的怀疑,这一问题就是:人怎样证明自身的存在。我的研究发现,西方哲学除了把人的存在作出形式化的证明之外,即人具备的时空形式和人以自身的时空形式所进行的思维以外,没有对存在和存在的形式化给出更为可靠的证明,由此,我提出的进一步的问题就是,人类怎样证明他所存在的时空形式的本质和所据有的本体论关系和他所运用于思考的时空形式的自在性,这构成我的全部的形而上学的思考”【9】。由此可知,胡塞尔以意识的第一性遮蔽了形而上学的哲学的深刻探讨,未注意到意识作为存在的被存在问题。
在方法论上体现为承诺推定法,承诺推定法的三种承诺推定的统一,统一于“中”;这里的“中”即时空统一论里的时空统一,具体而言即时空效应性的统一,同时也是内外时空的中和统一。胡塞尔的思想当中为了避免陷入自然主义,进行态度的转换,转换为现象学的态度。前者即外时空的时空效应,后者因为未达到时空统一,按鞠曦时空统一论哲学仍然是外时空性的主客体的形式推定;尽管如此,胡塞尔那里在纯粹意识之上绝对的内在性与超越性作为意识之本质,可以使我们摆脱自然主义的束缚,进入由纯粹意识出发的自由的端点以及意识向着理性的超越。可以说主体主义与理性主义在胡塞尔思想中是统一的,而理性是以其自身为根据的,同时又在意识当中有其所予的形式。故不同于柏拉图的理念论,也不同于笛卡尔的唯我论。在时空统一论中同样存在着承诺推定法的几个方面,即主体、形式、价值、范畴、本体、逻辑,而范畴、逻辑与形式都是时空形式,而时空形式乃是主体的时空形式,主体的时空形式乃是基于主体成“形”,以主体为零点对于存在的认识和推定。鞠曦的时空统一论哲学称为:“主在性时空作为的逻辑起点”【10】在康德哲学里,先验想象力作为感性与知性的共同的根。在A版《纯粹理性批判》当中,知性范畴乃是先验想象力对于时间形式的演绎——突出表现为执行范畴之上的先验图示(Schema)——介于感性与知性之间的时间形式的先验综合统一。先验想象力表现为三种能力,即“直观中把握的综合”、“想象力再生的综合”、“概念中认定的综合”;先验想象力可以说毋宁就是源初的时间,即时间之所以“间”化的原初发生。而图示则表现为四类,时间系列,即“数”,是“量”这概念范畴的图示;时间内容,度,对应的是“质”;时间次序,即“关系”;时间总括,即模态;而这恰恰对应知性的四大范畴,即量的范畴(单一性,复多性,全体性);质的范畴(实在性,否定性,限定性);关系的范畴(依存性与自存性;因果性与隶属性;共联性);样式的范畴(可能性与不可能性,存在与不存在;必然性与偶然性)。以上这四大类范畴,十二小类范畴都是源于时间的原初发生,即原初的时间形式——具备过去、现在、未来——过去现在、现在现在、未来现在的“现在”的综合统一能力。【11】这些知性范畴与概念来源于主体的时空形式,为主体所限定。那么“现在”如何产生?就认识的起点来看,与主体的存在形式即“形”作为逻辑始点有关,逻辑的形式与主体自身的存在形式相统一。康德在《纯批》第二版取消了先验想象力,因此时间空间就成了固定化的形式了,缺少了其时间性的基础;而在具身认知当中,尤其是胡塞尔的现象学当中,身体(形)起着定位(orientation)的作用,这一个(Dies)与现在(Jetzt)都是基于身体而被定位【12】,同时空间不再仅仅是与时间形式绝对不同仅仅与外感知相关的主体直观形式,空间由身体的动觉(Kinästhesia)所决定,而动觉与时间性是一个相互生成的统一的过程。【13】可以说,没有“形”,就不可能有认识及其认知形式,当然后续的理性推论都不可能。而这与原初身体(Urleib)是相关的,换句话说时间性的原初发生之处即有身体的生成。突出的原因为动觉总是身体的动觉。在事物感知行为当中,动觉是空间性的根据,身体的其他感官与感觉材料(sense data)相关;而空间性的展开是随时间性的展开一同展开的,在意识领域就是如此。读者一定要注意,动觉不是心理学意义上的,而是主体意义上的。
就鞠曦先生承诺推定法的统一性而言核心在于主体与本体中和;就形而中论而言,主体在“形”上与时空的中和统一。在时空统一论上,主体成形成为主在,受主在时空性限定,故为被时空,主在为被存在。由主体形式推定的客体及其存在(客在),乃是为主在被存在,故称为存在的被存在的被存在。与存在、时空的中和,进入到时空的上下顺逆之途。故仅就中和而言,仍是被存在。只不过中和之“均衡”“损益”可以使主体可以去损行益,此为时空“统一”。故鞠曦先生将“统一”看得重要,而非“综合”,仅就康德、胡塞尔的综合而言,乃是时间间化的综合,由此往而不返,陷入到形式当中,往往设定理性自在但却非命,而统一,乃是时空的中和统一。愈是损而又损,与时空中和之中实现了更高层次的统一,主体可摆脱时空的限制而去时空、去存在。但这里的中和统一,这个“一”是时空中和,即0即1,即时即空,有其内在差异及生成性又有其统一性。那么这里何以来描述这种“形而中”则显得愈发重要。因佛学缺乏这种描述性系统——范畴形式,故在佛学当中往往以思辨的形式来论述但却缺乏可认知的形式,比如《金刚经》“以是世界实有者,即是一合相,一合相者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但凡夫之人贪着其事,佛说凡夫即非凡夫,是名凡夫”;《愣严经》“真性有为空,缘生故如幻;无为无生灭,不实如空华”。胡塞尔后期是走向流形论(Mehrfaltigkeit,Manifold),拉康是“精神拓扑学”,德勒兹是“块茎”,福科是“褶子”,梅洛庞蒂是“身体”等等,都在找寻一种弥合主客观即中和的形式。
鞠曦先生在其“时空统一论”体系中,认为时与空是相互生成的;而其间化的时间空间也是相互生成的。“象形表明,时者,日之寸也;日之寸者,空之工也,为空生时也,故时即空也。空者,穴之工也;穴之工者,日之寸也,为时生空也,故空即时也。此乃时空生生,于生中和,故时空统一,本在也,本在而生生者也。时承空而存,空承时而在,故存即在、在即存也,此存与在统一,故谓存在也,故时空即存在,存在即时空,时空即为本在,故本在与存在统一,本在即存在,存在即本在也。故本在之存在,乃存在之本体,本体论之谓也。本在之生生谓存在,存在而生生从而以生生为方式之存在者,为存在之被存在、时空之被时空。被存在之主体,人也。人之主体性为内时空之外化的时空意识,从而以时空推定客体,客体为主体时空所推定,乃主体内时空外化为外时空而推定之,故谓主在也,被时空也。主体推定客体,为主体把主在内化于所有客体之中,对客体时空内涵之外化,即客在也。因存在之被存在之时空统一性,主在与客在都为存在之被存在,故为被存在统一的主在与客在,都是存在之必然,故历史与逻辑统一。时而空故间之,时间也;空而时故间之,空间也;此为时空主体性之外化并以此推定客体之客在化,故所有客在都是时空之间化,故时空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以往哲学都把被存在误为存在、被时空误为时空,使之无法区分本在、主在及客在,从而使哲学步入自以为是的理性误区,因此,自以为是是哲学的根本问题”【14】。由上论断可以看出,时空即本在,本在即存在,时空即生生;且因时空的间化而成形,成形乃时间不可避免的空间化,从而成为被生生,被存在,被时空;而客体(存在)乃主在所推定;由于主体唯主在所限定,但自时空之间化的端点(零点)形成以后,主体误以为主体自身的自在自为而遗忘了主在的时空限定性,从而客体都是为主体而存在;如胡塞尔所言,意识总是对某物(Etwas)的意识。意识却是超越性的。按照时空统一论看来,这是将被存在误认为存在,被时空误认为时空,主体的存在形式为时空所决定。关于意识与时空的关系,鞠曦先生说到:
“时空统一论之意识与时空。意之时是意成为意之本源,但是,由于此时之时随意发生,故此时为他在成意。可见,此时的他在虽然存在,但成意的他在转而成为意的自在,主体从此时开始以意之时成为主体性,但主体性的有为效应,则要以意之时的识之空的主在化,才能对存在的被存在去被存在,主体性由此而出,然要害在于,为了去被存在的他在在本源上不可克服此时的意之时,所以,所有的识之空都为意之时而已,更大的问题也由此发生,时之间因此而来,此后,时间的概念的主在化成为人类万劫不复的他在”【15】在胡塞尔理论当中体现为内时间意识与空间意识(动觉意识)的统一性,时间意识与空间意识虽各自有独立性但有相互生成,无法分割;离此任何一方,感知都不可能。在意识之内所与方式的统一性而构造着“对象”;故胡塞尔强调着直观的重要性,思维与存在(对象与对象的本体存在)在“直观”具有其绝对的明晰性,关于存在的问题,还需要在直观之中的含义充实。;但胡塞尔的意识是以时间空间化的主体形式而存在的,意识总是为他物的存在,而意识由对象化(Gegenstandlich)意识而反身至自我意识即主体性(Subjectivität)时,伴随着的生命时空的不断展开,意识亦不断的展开,从而往而不返。但这种生命是自生而死的,不可逆的;故胡塞尔的《内时间意识》的意识河流是单向度向前的运动。【16】唯独回到时空统一,意识与时空的相互生成的顺逆互反,才有可能克服这种被存在;“仅以‘时空统一论’完全可以解决形而上的生命存在问题,而儒道之学不过提供了非哲学化的捷径而已”【17】换句话说要有“姿态的转化”!如身体被自然化态度来看,则是生物学的对象;而实现态度的转化,以道观之,则“血气者,人之神,不可不谨养”【18】“血者,神气也”【19】。鞠曦先生在《中国儒教史批判》中说到“主体的存在也有‘道’和‘器’的两种形式:以‘形而下’把握自身,主体为‘器’;以‘形而上’把握自身,主体为‘道’。”【20】若按胡塞尔现象学的概念而论,乃是时间性意识与空间性意识在动觉的统一;而动觉乃主体的动觉,动觉而内在为用,实现向着主体的超越。Elizabeth A.Behnke就深入了胡塞尔的身体现象学的研究成果而展开实证的研究,在沉思(meditation)中使主体的动觉实现向着主体的超越。【21】深受胡塞尔影响的梅洛庞蒂的身体现象学在左右手相互触摸时有过深刻的解释,即被触摸的手作为被感知的客体,同时又迅速成为感知着主体的手进行着感知。在身体尤其是触觉领域中,胡塞尔、梅洛庞蒂发现了感知者与被感知者的互逆的现象;但梅洛庞蒂将身体归于本体论层次时,由于存在的地位而遮蔽了主体的超越性;胡塞尔尽管保留了主体的超越性,但由于意识的优先性同样忽略了意识的被存在问题——即针对意识的先验还原是否可能?如果可能,又如何实现?鞠曦先生认为“人类认识的一切存在的形式性和时间于空间的形式性互为依存的,单独的谈论存在和单独的谈论时空是没有意义的,存在依据时空的形式而存在,时空依据存在的存在而生成自身的形式,先于意识的纯粹存在,和先于存在的纯粹意识,由于时空的无形式性,都将没有意义的……”【22】按照鞠曦先生的“时空统一论”进行分析,前者将被存在误认为存在;后者则忽略了主在的被存在性。尽管如此,胡塞尔及其之后的思想家还是对于传统现代哲学的存在与意识的绝对区分是有所突破的,因为无论是海德格尔的存在论还是胡塞尔的纯粹意识都强调着彼此立论基点的不同,比如海德格尔所言的“本有”是指seyn,与存在的自身展开,ereignis,es gibt;海德格尔已经超出了单纯在形式上的论断,进入了存在的生成层次;故意识也为存在所生成;但并非先于意识的存在,海德格尔无论前期还是后期,都依赖于此在的时间性、空间性以及两者的相互运作,为此在所把握;离此,存在无意义。故仍受时空效应性的限制。即主在的时空限定性;胡塞尔的纯意识已经与笛卡尔有本质区别。不再是笛卡尔意义上的无时空的作为基点的自我,故没有所谓先于存在的绝对意识,因为胡塞尔那里的自我已经是“时间形式了”,“但是现在需要注意的是,这个中心化的本我(ego)并不是一个空乏的点或极,而是借助于一种发生的规律,随着每一个由它发出的行为,它都经历到一个恒久的规定……我们所具有的本我并不是空泛的极,而适中是各种固有信念、习性的稳定而持久的自我(Ich),正是在这些信念和习性的变化中,人格的自我和它的人格特征的统一才构造起来。但与此不同的是完全具体的本我,它只是具体地存在于它的意向生活连同在其中被意指与自为地构造自身的对象的流动多样性之中。对此,我们把本我说成是具体的单子”【23】
故时空统一论仅就其形而中的层次而言,仍是被存在;从而有形而上、形而下之别。而这也是中庸就其主体论形式而言是无法走出自以为是的。“生生大化使万物产生了‘形’,以‘形’为‘中’,‘中’于‘形’体而能以此为‘中’者,称为人;‘中’于人之‘形’体之外,称为‘下’,为‘器’;‘中’于人之‘形’体之内,称为‘上’,为‘道’’’ ”【24】。从时空的角度来看,乃是时空的损道与益道之别,上行与下行之别。故时空之中和非“顽空”也,有其内在形式,主体可顺逆而行损益。【25】故内外之别仅主体生命的损益之别而已。《易经》乃是以卦为其形式,就阴阳立卦、六画成卦与六位成章的损益卦序、六爻成效等都是其内在形式,形式之中包含了时空的差异化,形式之中同时内含着时空的生成及互逆方式,鞠曦先生称之为形式与方式的中和,故成就每一卦之损益——尤其是孔子的和顺,就原本的卦,爻辞经彖、系、象而和顺之,以君子成其价值主体;以及天地损益卦序以及最终之价值取向——益之无穷而穷神知化。【26】卦之形式乃人进行的承诺和推定,故形而中者亦谓之人。故卦者亦人理之的外在形式,回到人之中,则理自然穷尽而尽性,逆之而形而上。
为了更深入地理解形而中论,尤其是其作为《易经》的哲学外化,我们跟随鞠曦先生的步伐来看看《易经》的承诺推定法的三个方面。【27】鞠曦先生说:“对任何一种文化中的内容进行推定,除非它的本体论承诺和逻辑推定已表现为自为的哲学学科形式,否则都应先从价值论承诺和范畴推定开始。”【28】
《说卦传》“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蓍,参天两地而倚数,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由上可以看出“穷理尽性以至于命”为易经的最高价值。而这一价值则通过“蓍”、“数”、“阴”、“阳”、“卦”、“刚”、“柔”、“道”、“德”、“理”、“义”等范畴来实现这一承诺的。“《周易》是用这一系列范畴的推定,承诺着‘理’和‘性’的范畴及价值;以‘理’和‘性’的范畴即‘穷理’、‘尽性’,推定和承诺‘命’的价值与范畴”【29】在《易道元贞》当中,鞠曦先生区分了昔者圣人之价值承诺与范畴推定与孔子的价值承诺与范畴推定。【30】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分阴分阳,迭用柔刚,故易六位而成章。”
鞠曦先生说:“‘穷理尽性以至于命’的价值论承诺和推定者,卦也”【31】卦则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分阴分阳,迭用柔刚,故易六位而成章”位其范畴推定过程,卦作为范畴同时又包含阴阳,柔刚,仁义,以此兼三才而两之而成“卦”;故“价值论承诺与范畴推定与主体论承诺和推定在“卦”的方式上统一。”【32】卦的爻物文当的形式表达的三极之道,体现着主体论形式与价值论承诺的统一。“文不当,则吉凶生。”卦的表现形式除六画之外,尚有六位的形式。六位,以柔刚的迭用而成卦之六位。“《易经》的价值论承诺和范畴推定是以‘卦’作为统一基础的。‘卦’的范畴承诺着‘穷理尽性以至于命’的主体性价值……以上推定表明,《易经》实现了价值论承诺和范畴推定的统一。其价值论承诺和主体性范畴的统一是‘理’、‘性’、‘命’,其承诺‘理’、‘性’、‘命’的价值主体形式是‘卦’,所以,‘卦’是价值论承诺与范畴推定的统一。”【33】
再看《易经》的主体论承诺和形式推定。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刚柔断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是故刚柔相摩,八卦相荡。”鞠曦先生认为“八卦的主体方式由此推定。由此进一步推定八卦的主体论承诺,则有‘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日月运行,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乾知大始,坤作成物。乾以易知,坤以简能。易则易知,简则易从。易知则有亲,易从则有功。有亲则可久,有功则可大。可久则贤人之德,可大则贤人之业。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显然,‘卦’的‘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得主体方式,承诺着主体‘穷理尽性,以至于名’的价值。所以,由‘卦’实现的主体论承诺和价值论承诺在《易经》之‘卦’的主体方式和范畴中得到了统一”【34】
卦之“六爻之动,三极之道”的内在形式以及彖、系、象之用,以“各指其所之”的主体的把握而实现对卦的运用,从而避损行益。“使卦的运用与其承诺的主体性在具体的推定中实现‘卦’、‘象’、‘彖’、‘爻’的统一性。”【35】
《易经》有“书不尽言,言不尽意”之谓,故《易经》乃是以卦的形式去拟象,象之中又包含着时空之形式,即以数的形式来展现的;与西方象与数脱离来看,中国的象和数是统一的。鞠曦先生说:“这个宇宙存在的最一般的形式,必须不具有其他哲学范畴的属性(例如; 运动、静止、 阳与阴,但却又包容这些属性),而且,这个一般存在的形式是最基本的纯形式和纯内容的统一,由于这一问题在哲学上始终没有解决,所以才形成了由此发生的对一系列问题及哲学研究而形成我们看到的哲学史。所以,这个纯形式和纯内容的统一,其本身在语义学上就是一种没有任何定义而包含所有意义的语言和文字范畴。这一要求,对人类的语言和思维而言,是多么艰难啊!哲学是在寻求一种范畴来说明这个存在,这正是哲学的“其大无外,其小无内之处” ,“所以《周易》有,“书不尽言,言不尽意”之谓。为此, 我们的哲学界多有误解(尽管出于一种价值观)帕拉图的“理念”,康德的“绝对理念”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实际上,西方哲学的高峰——黑格尔比较把握了这一哲学意竭,尽管当时的科学已经占有对知识的统治地位,他还是认为;哲学是科学的科学。“绝对精神”本身,已具备了本体的内涵。黑格尔再走一步,可能达到至高无上的境界,然而,他的辩证法的精神与物质对立统一观,使黑格尔失败了。从中国哲学看,“形而上者谓之道”,倒是把握了这一点。“【36】纯形式与纯内容的统一恰是胡塞尔后期在坚守理性主义的前提下去找寻的东西,胡塞尔最终诉诸的是流形论。而《易经》纯形式与纯内容乃是卦的六爻的三极之道,即天道以阴阳的形式和内容来穷;地道以柔刚的形式和内容来穷;人道以仁义的形式和内容来穷及;而卦则以六爻的形式去穷及天地人之理,故含万事万物之理。“《易经》的象数思维是高度的时空的统一,以阴阳爻表示的时间和空间的演化系统,使之以数生象——时空生卦,以象代数——卦代时空,时间和空间的本体形式——阴阳之道,是数的根源。阴阳不是‘道’,只能于此中窥‘道’,‘一阴一阳之谓道’,正是要讲明这个道理。”【37】《易经》“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来解决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的问题。即象与意中和,主体和中的时空效应性的统一;而在此之中有着数的展开,数的展开乃是阴阳时空的运作,主体论与主体形式与本体论和逻辑形式的统一。注意与西方哲学康德哲学的区别,康德哲学的范畴(如量的范畴)乃是在时间空间形式之后。象在形之前,器在形之后。鞠曦先生说:“‘道’与‘器’的关系,是以‘卦’承诺形而中的主体,以推定形上之道与形下之器。因此,形而中者谓之卦。‘八卦以象告,爻彖以情言’,卦的形而中承诺与推定,使《易经》的本体论承诺和逻辑推定与主体论承诺和形式推定实现了统一……无形而形而中推定者,道也。有形而形而中推定者,器也。形而上和形而下之承诺者,形而中者谓之卦也。形而中之主体者,人也。故以卦承诺的主体可推定:形而中者谓之人。也就是说,形上和形下统一于形而中之主体,形式为卦,承诺和推定者是人”【38】
《易经》“见乃谓之象,形乃谓之器。”鞠曦先生根据形而中论析为:“象而形之,器也;形而象之,卦也……‘象’是承诺‘道’、‘器’之形而中者”【39】“时间和空间离开具体所展示的象,就成为没有任何内涵的“道”。用“象”来表示时间和空间,又远远不能符合时空的本质。最终,《易经》独创形而中者谓之卦的方式,使用了时间爻——和空间爻一来承道启器,以此尽物质世界之情伪,以此形成了《易经》哲学体系。”【40】
可见卦以代象,象以代卦,其后的象数的统一性;在地成形,已成形谓之形而下;在天成象,见乃谓之象,非形而上之谓,形而中之谓。主体“见之也,意与象之中和”。而象则又以阴阳成象而穷之,具备其数理形式。形而上者则是逆时空之被时空而达本体之道,将超脱数理之限,以神领意以达空之化,“穷神知化”是也。在形而中的层次上,主体客体中和,民胞物与。时间空间的数理展开是天地中和的形式,已经包含了世界与人与万物在世界之中的共在。换句话说,人自成形开始,即已经包含了他人。主体性当中已经蕴含了他人。主体性的时间和空间的展开,是随着他人一同展开的,已经是公共性的。
再看《易经》的本体论承诺与逻辑推定。
卦是仰天俯地,远近取譬之后“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类万物之情”。由此看出“卦的范畴和方式是推定主体论承诺的逻辑形式,并由此承诺和推定本体”【41】《易经》“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业。成之者,性也……阴阳不测之谓神”“易有大恒,是生两仪……”,按鞠曦先生的分析,一阴一阳是形而中之主体的主体论形式;而形而上者谓之道乃道之本体性推定。一阴一阳报出道的存在。“形下之器——阴阳——形上之道,形上之道——阴阳——形下之器。惟有此阴阳相推,八卦成象,道可道,器可形也”【42】,“‘一阴一阳之谓道’,是主体论承诺和形式推定,是从阴阳的形式中推定道的本体性,故,‘一阴一阳’承诺‘道’本体的自在也。一阴一阳是‘道’所生成的形式,故推定‘道’的存在论承诺和逻辑与卦的主体论承诺和方式只能以‘一阴一阳’的方式进行推定,所以,‘道’者,阴阳承诺和推定者也,一阴一阳者,主体推定‘道’的存在论承诺和逻辑形式也。”【43】人乃阴阳冲和的万物之一,已经成形,具备阴阳之时空形式,且人之主体——神以阴阳为范畴和形式推定道,但形上之道之本来非阴阳可测度,但神可明之。故道可道也,非恒道也。故形而上,继之成性而默而存之存乎德行,尽性于内时空而逆之。阴阳以--和——的符号的形式来表达(意指)时空。这是一种种高度的本体和主体的统一性。
从上所述,易经通过“卦”达到了价值论承诺与范畴推定、主体论承诺与形式推定、本体论承诺与逻辑推定的统一。值得一提的是主体的这种形而中的认识方式,就范畴、形式和逻辑而言是理性主义的,是理性形式的生成形式;而不是外在的认识方式。即以阴阳范畴来穷及的天道,并非外在认识方式所建构宇宙论。只要人在思考,必定要动用理性,哪怕非理性,也必须具备理性的形式,而理性形式是生成性(即理性形式的发生问题),如时间性形式在先就决定了事物的呈现方式。故《易经》的运用的范畴及范畴推演具有本质性的意义。
在地成形,人生于大地之上已具形体,故已经受形限制,因主体性之中和的认识能力,仁义、柔刚、阴阳而六画成卦的形式来穷理尽性至命,故成为形而中的认识论。在形而中作为认识的时空的零点的基础上,主体可以逆而下而行益,顺而上而行损。【44】因中和之认识论所达及的天地中和的损益之道,恒中而生生之道。因为先天之象,人未能成形;后天之象,人已既成;惟于中天而可损益。故形而中之卦爻体系,卦序体系,主体以乾坤而知中和的天地损益之理,法乾坤而避损行益;中天之八卦损益卦序,而知时境之人生选择,避损行益,损损益益。达至形而中论之“中和”之态,亦有其内在机理,如身体的内时空随人体的经络卫气而行,逆之形上,顺之形下,判然而分。惟中和,时空可互生而顺逆可进行主体性操作,道学之练精化气、练气化神、练神还虚,练虚合道;《内经》之“水为阴,火为阳;阳为气,阴为味。味归形,形归气,气归精,精归化,精食气,形食味,化生精,气生形。味伤形,气伤精;精化为气,气伤于味。”【45】尽管都是形而中之中和状态,但却有层次之不同,如内经乃是在阴阳五行上进行建构;而易经则是在阴阳刚柔,爻位卦象上进行建构。尽管都共享同一哲学基础,但主体论形式却并不一样。【46】
由上论述可知,“形而中论”之重大意义可以知也!可以回应西方哲学千年未解之难题,可以推动哲学的研究而致理穷而消亡,性尽至命而化成。
三、王绪琴的剽窃
王绪琴在《气本》一书之中,在第十章第二节《穷理尽性以至于命问题》的第二小节中说:“进一步,如果我们从工夫论的角度深入细分‘穷理尽性以至于命’的实践过程,可知:穷理于形而下,尽性于形而中,知命于形而上。”王绪琴又对此文加诸一个注释:“由《易》之‘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可知,形而上为道的层面,形而下是器的层面,而认识和把握形而上和形而下的主体是人,人以‘中行’而知天地,《易》对其隐而不显,我们且以‘形而中’的概念把主体性之人外化出来”。【47】
“穷理于形而下,尽性于形而中,知命于形而上”乃鞠曦先生的命题,鞠曦先生在《lt ;易gt ;与“新传统主义”》一文中明确提出:“《易》于“形”穷理,于“神”尽性;穷理于形而下与形而上,尽性于形而中,知命于形而上。穷理于形而下者,道生万物,万物并育而不相害;尽性于形而中者,立以道德、伦理、政治、经济、法律、使人安身立命,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知命于形而上者,厚德载物,生生不息,穷神知化,超凡入圣(此形而上不是所谓哲学上的形而上学)”【48】王绪琴如此明目张胆的剽窃,窃命题而为己用,但又不加以释义,因此,王绪琴根本无法论证为什么穷理于形而下,尽性于形而中,至命于形而上。对此,笔者本文已阐明,形作为主在的被限定性,同时也是逻辑开始的始点,形而中主体形式以范畴概念而穷理,以阴阳、柔刚六画成卦的方式穷理,而达时空统一时,时空是不分而相互转化,理之分而穷至性而始尽;在形下层次,穷理乃也是性——人的主体性的作用,故理穷而与时空统一的内时空之中尽性;原因在于,外物及主体形式不足以以形式化来穷及存在,惟时空统一中而尽性。故鞠曦先生化成天下之尽性之学乃是合乎中道的社会科学,如道德、伦理、政治、经济、法律。于形而中而尽性则已达主客体之中和,已经包含民胞物与,于主体性之中包含主体间性,世界的展开;西方哲学在找寻纯形式与纯内容的统一的新的形式后,也进入得是诸如人性(精神科学自身的合法性与严格性问题)【49】的科学。
王绪琴对此却解释说:“……卦爻辞就是宇宙天地生生之理得极致表达,人类若是从众完全领会了其理,便是穷宇宙天地之理了。同时,在这一过程中,也是‘尽性’得过程,‘神而明之存乎其人’,性为神之表也,因此神之明者便是性。性是在形而中的意义上来表达人通过穷理而得的”【50】所论“尽性于形而中”是“性是在形而中的意义上来表达人通过穷理而得的”,此乃避开鞠曦先生的论证逻辑以实现剽窃而不得不进行的肢解。
王绪琴进一步说“此理通过形而中之神的把握,存乎人便是性,此时也可知万物之性也是一性而已,此外无性。穷尽六十四卦之理,已知万物生生之理;尽得六爻成效之理,则知爻之生生之理以及万物生生之性”【51】王绪琴不提形而中谓之卦之主体形式,回避此命题却窃鞠曦先生的“卦外无理、爻外无性”【52】的命题原理换成自己的说法,借此卦之范畴与形式来表达形而中谓之卦的思想,可谓高级剽窃。
而王的注释“……而认识和把握形而上和形而下的主体是人,人以‘中行’而知天地,《易》对其隐而不显,我们且以‘形而中’的概念把主体性之人外化出来”,注释之中既缺乏主体形式推定而反推的主体论承诺,剽窃了形而中者谓之人的命题;给人的印象乃是王绪琴把易经的思想原理通过“形而中”而外化出来;从前文我们可以看出鞠曦先生根据承诺推定法和时空统一论的方法和思想将之运用于《易经》的研究而外化出“形而中论”,这里却轻飘飘地被王绪琴窃为己有。“形而中论”的重大意义可以回应哲学的第四次转向与向形而上学的完成,被王绪琴轻巧窃取,其深藏的剽窃动机,可以知也。
关于形而上,王绪琴以“人需通过精义入神的实际操作和修炼才能真正达到形而上的存在”【53】实现剽窃,故对必须地前提论证即“益道始咸”的“咸”卦的生命操作之道则只能肢解、支支吾吾,完全失缺其所谓“”精义入神的实际操作和修炼”形式。【54】而鞠曦思想的重要性在于,就形而中论的形式化而言,足以生出一种新的医学【55】;就形而中的内时空操作而致形而上道体,无论内外都实证为一种科学。
难怪学者万靖先生说,若非在功夫论上论证的必需,王甚至可以完全回避掉“形而中论”。【56】
四、结语
“王绪琴学案”发生至今已半年之久,而学案则早已定性为剽窃。问题的重要性已经不在于对于王绪琴的剽窃问题进行梳理,而是借学案使学界明晰鞠曦思想的重要的思想史意义。鞠曦先生的“形而中论”的重要意义远非本篇文章所能彻底叙述,笔者做了一些与西方哲学的比较与正本的工作,但也只是开始。不禁感叹鞠曦先生哲学功底之深邃,按鞠曦年谱,鞠曦先生乃是首先基于对于西方哲学的学习、研究,经中医学而触及到内时空;故重新按承诺推定法和时空统一论来研究易经,将易经的思想原理进行外化形成“形而中论”。这是一种怎样的严格性?!故王绪琴的剽窃根本不足论,天地运行之道,又何来剽窃一说;而问题在于王绪琴的机心与肢解,且不能验之于身又有何用?!故王绪琴之剽窃,障人求学致道之心,已成宏道之碍!故以“王绪琴学案”而正本清源辨,实为必要。
但是,学案虽然至此,笔者还是愿意从良善的角度去考虑“王绪琴学案”的良好结局。如果说丙申学案,王绪琴以其学术敏感度受鞠曦先生思想启发而论中庸解释之张力,投机体制而罔顾了学术的严格性,尤其是其师鞠曦先生思想的严格;但《气本》一书的出版完全可以将鞠曦先生的思想正大光明的介绍出去,然因为不严格及机心严重,从而缺乏注释;所有这一切都已成为王绪琴的“过失”,不能否认。王绪琴学案已半年之久,不见王绪琴半点回应,显然缺乏勇气!在此,笔者善意认为,无论如何,事情既已经发生,儒家“听其言,观其行”,我们可以从结果考量动机——王绪琴应基于学案,承认错误,从而为自己的学术前途排除自己设下的障碍,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是故,期望在《王绪琴学案》结集出版之前,王绪琴应当有勇气认错,而《学案》结集的前几篇应该是王绪琴自己反思、认错的文章!而这是最好的结局!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8-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