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法院创造了中国乃至世界的第一司法渎职案:一审法庭不开庭判有罪
  内蒙古额济纳旗法院竟敢制造了现代中国第一司法渎职案:为了达到“先民后刑”、“以刑压民”、为他人的诉讼诈骗谋取近200万元、一审法庭不开庭,判决公民有罪的冤假错案。
  这种现象已经到了无法无天、山高皇帝远我就是“皇上”程度。
  中国第一司法渎职案,刑事一审法庭不开庭判决公民有罪的案件。我们是晋商,2010年在内蒙古阿拉善盟策克口岸兴建阳光国际物流园区(大型多功能停车场)项目时被当地的不法人员所诈骗。2011年6月20号内蒙古额济纳旗法院民事法庭审判长那仁巴特尔竟用主体错误的、内容伪造的证据为他人的诉讼诈骗行为谋取(2011额民二初字第1号判决书)1998486.80多万元,(随后“高升”当上院长),并迫使我公司签字签字。我们不服,在我们上诉的过程中,该院于2010年10月24日刑事法庭审判长李润亮采用不开庭、伪造材料、不查证事实真相的手段出了判决(2011额刑初字第16号判决书)我公司法人(杜少领)有罪的判决书。李润亮及其共谋者照样当法官,头顶国徽游刃有余的“黑心”于国法的执法队伍中间。这说明中国的执法环境到了何等的恶劣地步,要实现自己的不可告人的私欲,居然到了一审不用开庭就可以随心所欲的致他人有罪了恶劣渎职程度。这比私设公堂还可怕。他们为了达到霸占项目及讹人要钱的目的,先采取诉讼诈骗的方式起诉我,后采用“先民后刑”的“以刑压民”卑鄙手段。使我公司运营瘫痪,致使我们公司的员工及家属近300口人(2010年至现在)生活陷入困境。
  三年中我们遭受了财产殆尽、公司被迫停止运营;法人杜少领奔走于内蒙古额旗、阿拉善盟、呼市、北京、山西、上海、银川等地。无家可归,居无定所 ;揪结闹心,望眼欲穿。真是处于度日如年,逼人上梁山。审诉路上,遇到了数以千计、万计的像我们这样的受害者和当事人。不过,我们看到的还是大海一偶,有多少这样的案件当事人在苦海里侵泡着,可以想像。这是造成国内不稳定因素之一的重要因果所在。
  阳光物流公司 全体员工及家属敬呈
  员工代表:杜少领 李建军 牛文平
  期望铃声:18635813549
  201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