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对百姓讨要工程款案件长期拒不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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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负责民事立案的法官胡作非为,不执行立案登记制,长期拒不立案,对百姓千哄百骗,极不要脸,半年多了,法官对我的亲友代理人来法院立案不理,对我的代理律师来法院立案也不理睬,法官铁了心包庇欠账者,置我的合法债权于不顾。
我叫王爱立,男,1979年9月20日生,身份证号码:412825197909201674。河南省上蔡县邵店乡籽粒村尚庄113号。
三门峡金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烂尾楼项目——三门峡宇金汽配综合楼工程项目,已经建了地下室和地上五层,因为三门峡金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没有钱而停建。三门峡金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希望我王爱立来建设,希望我王爱立包工包料搞建设,甚至还希望我王爱立借资给三门峡金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供它解决拖欠此工程前期其他民工工资等遗留问题费用。我王爱立于2015年3月21日通过张留柱给被告三门峡金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吕江涛10万元,2015年5月14日给三门峡金隆实业有限公司10000元,2015年5月15日,我挂靠河南天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三门峡金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就三门峡宇金汽配综合楼工程项目有关事宜,达成协议,主要内容为:“一本工程为承包人垫资工程,承包人处理办证问题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给承包人结算、追加。承包人进场后,由于发包人前期问题和与本工程本身无关的遗留问题处理不及时,造成承包人施工受阻、停工等一切损失均由发包人承担。每停工一天造成的损失及费用按照10000元/天计算。……以及甲方需要支付前期部分工程欠款,已方垫付,甲方出具借条等……”。
此后,三门峡金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表人吕江涛又经常向王爱立借款。吕江涛也是三门峡金隆实业有限公司的实际负责人。有时吕江涛借款,也加盖三门峡金隆实业有限公司的章。王爱立十多次共借给他1311552元。但是一直不办理有关手续,导至工程无法正常施工。
王爱立多次向以上三被告索要借款和工程款好几百万元,被告均推脱不予认可,我为维护自身利益,特向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起诉,从2021年五六月份就开始了起诉,可是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负责民事立案的法官包庇吕江涛,长期坚持拒不立案,无耻的法官千方百计找借口,比如说我证据不足等,千哄万骗,法官不遵纪守法,不执行国家的立案登记制,还胡说八道我的案件特殊,还让我找领导立案,这不是腐败是什么?!
从2021年五月份到现在的2021年10月份,湖滨区法院一直拒不立案。一会让我的代理人去法院当面立,去了后又让我的代理人回去网上立,找各种借口不立案,最擅长的借口是胡说我证据不足,法官自己不守法,不执行国家司法改革精神立案登记制,仍极不要脸地坚持已经被取消的立案审查制,法官人为地阻止我的案件立案。
下次我再派代理人去法院立案,法官再不立,我就把法官的名字也发到网上去。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