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诉警察不作为”、“我要投诉XX警官乱贴罚单”、“我要投诉XX警官粗暴执法”……这样的举报投诉在公安机关的信访案件中占有很大比重。
  叮铃铃,叮铃铃……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在夏日的中午显得格外刺耳,当督察民警接起举报电话,一名中年男子的充满戾气声音传来:“我要投诉你们警察乱执法,这是不是官僚主义?”在民警的耐心引导下,中年男子将事情的大致原委告诉了民警。经过对男子和处警民警的询问,以及调查核实发现,处警民警的执法行为和处罚内容完全合法合规,但是又为何引起了男子如此激动的反应呢?究其细节,就因为处警民警在处理该起交通事故时,忙于在手机警务终端上进行相关操作,又在应对对讲机里的工作安排,对于中年男子提出的“看一下交通事故责任判定书”要求没有进行细心地讲解,处警民警自认为男子系无责方,就无需做过多解释,反正也不会对他有所影响,所以就边操作边简单地说:“有何问题到单位上来说。”男子一个简单的要求,民警一句简单的回应,就引起了这件反应强烈的举报投诉。从执法规范角度来看,执法民警并无过错,但却在细节上对群众的诉求不予理会,对于民警来说,这种事情每天都会遇到无数件,已经可以程式化地操作,但在群众的眼里这却事关切身利益。
  小事连全局,小事连民心,一些小事小情,对于警察来说可能是司空见惯、微不足道,但对于普通群众来说可能就是大事、难事,就是一些细节让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难事”得不到很好的解决,由此引起了群众的不满。“人民警察爱人民”才能“人民警察人民爱”,如果没有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以人民为中心”也只能是一纸空谈。
  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是党的根本宗旨对公安工作的的本质要求,也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的具体实践,公安机关要牢牢掌握“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一制胜法宝。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和全面进步,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愈发强烈,对公安工作的期待和要求也发生了变化,当前的警民关系已经非常脆弱,一旦有关系切身利益的事件发生,人民群众就站到了公安机关的对立面,这也就要求公安机关需要积极适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共安全的新要求、对维护自身权益的新期待、对高品质公共服务的新需要,在工作理念、工作方式、工作形式和管理机制等方面不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真情换真心、以真心换理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人民群众看到公安机关就是为民办实事、为民谋福利的人民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