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云南省省长、昭通市市长、昭阳区区长你们好!
  我是昭阳区旧圃镇沙坝居民委员会下罗沙块人,在昭阳区龙泉官坝十三组经营《昭通市昭阳区利源物资租赁经营部》业务,主要以建筑机械、物资材料辅材租赁销售,2007年经营至今,一直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然而在1月5日新冠病毒疫情时期,龙泉城管主任赵庆勇与党委副书记杨太云打着一事一议、村民委员会归并土地发展经济的幌子,由赵庆勇口头通知搬迁,并限期3日内搬迁完毕,1月6日原告找龙泉党委书记赵泽云提交搬迁延期申请,请求安置补偿,1月12日找杨太云请求拆迁搬迁事项损失补助,但上述人员均以不是国家规划拆迁,不予解决、不予补偿。进行回复《(附:现场录音(1月12日早晨10时35分左右杨太云副书记和我的对话)》,龙泉办事处赵泽云、杨太云与官坝支书周兆斌组织召集黑社会地痞流氓、服刑人员、吸食毒品人员,于1月13日早晨9时30左右由拝路路(程宗在2020年路)率领50余人,威胁恐吓我企业强制搬走(附有:现场录像)。我到龙泉派出所报案,无人立案,说是杨太云副书记跟龙泉派出所打过招呼的,不予立案。
  同年2月25日以昭通市昭阳区利源物资租赁经营部改变土地性质为由上报昭阳区自然资源局,而租地农户及13组的村民并未因此理由向原告企业主张权利,导致3月3日土地执法下发昭区自然听字(2020)11号行政处罚告知书,3月6日下发昭区自然罚字(202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事后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上述人员黑恶势力人员、在未给予我企业任何补偿的情况下,2020年4月30日下午3.40时。均由黑恶势力自行组建队的领头人张光德与程宗路20余人,没有任何行政人员参与情况下,破坏毁掉我企业经营场所和设施《附有我在现场用手机拍摄录像》造成我企业严重的财产损失和停业,我到龙泉派出所报案,再次无人立案。9月4日我在任何维权无助的情况下,发表了天涯论坛中的帖子《昭阳区耕地破坏事实真相》,点击率20余万后,9 月 5 日晚 9点3 0分赵泽云由昭阳区龙泉派出所所长孟斌约定我在昭阳区水塘坝3社王常玉饭店商议解决我企业拆除破坏经营场所问题,一同来的有龙泉办事处纪委马主任,派出所所长孟斌,党委书记赵泽云三人,没有谈实际问题,却是对我实施恐吓,并要求我删掉我在天涯论谈里的(昭阳区耕地破坏事实真相)帖子,理由是影响不好,并杨言要拘留和扣留方式限制我的人生自由,我按国家法律告知他们,我如果讽谤和污蔑、触犯法律可以配合,你们落实证据,我愿承担法律责任,我在家等你们、我不会跑,他们三人还是依然对我阻拦,还说∶赌我走得掉,但是我理直气壮的走了,同日当天龙泉办事处监察通知我9月6日到他们哪里了解情况,我准时到后,自称中纪委的三人组工作人员对我做了询问笔录,并告知纪律监察他们管,经济由地方法院管,刑事案件归公安局管,要求我按程序到地方政府机关办理,事后我签字离开,事后我多次找昭阳区公安局,纪律监察委部门反映并到属地昭阳区龙泉派出所报案,都是推脱回复不属于职权范围,至今寻求政府职能部门帮助处理无果。

  昭阳区龙泉办事处党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责任人,党的宗旨是什么?八项原则又是什么?官坝社区支委是国家在地方政府设立稳定维持社会和领导人民发展致富当家人,也是为人民生活服务第一责任人,不是土皇帝霸主,也不是地痞流氓,怎么可以组织黑势力拆迁队无端拆除我企业设施,破坏经营生产,随便买卖破坏官坝社区基本农田,肆意侵占打压为国家纳税的小微企业,欺负我们外乡人,把他人财产当草芥,满口的仁义道德,心存邪念,打着国家政策,为官坝人民发展集体经济促发展,为什么要从村民安置土地中赚取差价,在没有国家任何许可,无视国家法律,对国家土地明令法律条规、刑法,中小企业促进法,民法典一无所知吗?还口口声声说我改变土地性质,不是官坝社区村民,不符合补偿安置,我经营纳税是给中国人民政府,而且是中国政府职能部门许可经营,不是给外国机构纳税,难道你们不是中国政府,是外国政府机构不予保护我的合法权益,或是要给你们上缴保护费,才能得到你们庇护,我想这不符合中国国情,也不符合共产主义思想路线,所以请你们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办事,服从党的管理,从实际为人民发展基本道路上来,一心为民,做个真正的共产党员,带领人民群众脱贫致富,发展地方经济,创造和谐社会,你们不是黑社会,不应该上拿尚方宝剑,下用群体连锦相互包庇犯罪,他们是你的同志,我也是你们的亲人邻居,不应该用对立、分歧、仇视思想来对待我,请你们认清事实,学习法律,理清事由,我相信公理,也相信法律,更相信公德,总有一天会让丑陋公示余众,让犯罪得到惩治,让邪恶得到报应。为此在事实证据面前,请求公安部门部门对我企业破坏恐吓的黑势力与主要犯罪人员追究法律刑事责任和赔偿责任为谢!
  在2020年1月13日早上9点30分左右由歪号拝路路《程宗路》带领黑势力与地痞流氓、服刑人员、吸食毒品人员及官坝12组村民50余人一行到我《昭通市昭阳区利源物资租赁经营部》,威胁我企业搬走,其后同年4月30日4时30分张光德勾结黑社会等闲散人员20余人再次对我企业围墙拆除破坏,财产也受到不同程度毁坏《围墙长315米X高3.5米X350元/平方米》价值385875.00元,导致我无法经营《曾多次到昭阳区龙泉派出所报案,无人受案、立案。我找到龙泉派出所现任所长潘中涛多次也未受案,无法追究破坏行为人责任,现请求贵处监督公安部门立案核实调查处理为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