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菏泽市牡丹区都司镇
  政府“耍赖账”侵犯我租赁土地权益的控诉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叫张森,男,现年30岁,山东菏泽牡丹区牡丹办事处阳光社区何寨村村民,一直从事苗木种植、销售生意。2013年受牡丹区都司镇政府优惠政策的吸引,我与都司镇周庄行政村委会双方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书》,现就菏泽牡丹区都司镇政府和都司镇周庄村委会说法不一,违反合同给我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情况向领导简单反映如下:
  2013年菏泽牡丹区都司镇政府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4000亩牡丹基地种植招商引资任务。牡丹区都司镇党委副书记孙美艳、镇长杨圣博二人在合同上承诺提供给我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便利条件(免费修桥、打二眼井、扯好电等)。在他们的操作之下,于2013年7月26日在镇政府以都司镇周庄行政村村委会的名义与我签订了170亩的《土地租赁合同书》,牡丹区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杜修荣、都司镇副镇长孙美艳、杨圣博、周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周传运、主任范继生、范会计参与签订合同事宜。我们签订合同后,都司镇党委副书记、主任桑娜要求我交租赁费资金,还必须把全款付到都司镇财政所的账号里。 9月30日杨圣博便把都司镇财政所账号信息(户名:菏泽市牡丹区都司镇人民政府财政号,账号:91702170020120000212 开户行:都司镇信用社)给了我,同时镇长
  桑娜承诺租赁费资金到帐户后就按照合同第五条约定履行清理地上附着物和四周树木。我10月1日下午四点左右从信用社转入170亩土地的租赁费255000元整, 10月12日夜里9:00点左右都司镇党委副书记杨圣博到我家又拿走现金2万元土地租赁费资金。我把租赁费资金交清后都司镇政府一直不履行合同。2013年10月15日都司镇政府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让我三天内必须突击把197亩(后又增加27亩)土地按牡丹和苗木的间作比例无水种植牡丹。按镇政府要求,我投资了20万元 ,找了大量的农民劳动工突击利用用3天3夜的时间加班加点种植牡丹苗30万株,都司镇为迎接上级检查验收,党委副书记、主任桑娜给我打电话说:“你听好了,如果在检查时有人问种植牡丹面积多少亩,就说种植350亩”。尊敬的领导,请你们看看都司镇的官员的工作作风,为了自己的政绩欺上瞒上、不作为、乱作为、不切入实际、说假话、照数字、添水分,哄骗上级、糊弄群众,没有好处不办事,有了好处乱办事,在周庄村的群众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实际就是假借合同名义套取国家苗木补贴和我个人的现金,最后他们还不履行合同,看看,这就是都司镇党委、政府领导一般人的工作作风,搞的是坑蒙百姓,哄骗上级领导的群众路线乡镇领导人作为,
  在2014年3月我投资40万元购买了绿化苗木9万棵准备种植时,都司镇周庄村村民集体阻拦,不让我种植苗木。我雇佣工人三次前去栽种苗木,都被村民阻拦,种好的树苗被村民连根拔起。我打电话报警,派出所民警虽然出警,说是让镇里领导解决,一走了之。我去找镇党委书记晁洪波解决问题,他把我推给周庄村委会,周庄村委会又让我找镇里领导,他们相互推诿,导致我租赁的197亩土地荒芜至今。
  我的损失是:①交付给镇政府土地租金275000元;②由于镇政府承诺的水利设施不到位、天气干旱,30万株牡丹苗几乎死光,牡丹苗款、人工费共计20余万元;③周庄村民毁坏树苗损失40余万元。
  在都司镇党委、政府的操作下,我与都司镇周庄村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书》,对方不履行合同,其行为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给我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我要求:①解除和都司镇周庄村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②返还275000元土地租赁费;③赔偿损失60余万元。请尊贵的领导在百忙之中予以解决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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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官员伪证词和不合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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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都司镇欺上瞒下、无理狡辩的回复

  一、关于签合同问题
  1、合同文本是都司镇政府一手炮制的,周庄村委没有参与合同文本的制订和修改,只是按照镇政府的要求签的字。
  2、都司镇提出的优惠政策和补贴,和周庄村没有关系。
  3、都司镇政府承诺做群众工作,有问题都司镇负责解决,村委会表示只是按镇政府指示协助镇里做工作。
  4、周庄行政村认为合同是按照镇政府的要求签的,对合同的内容没有发表意见,合同名义上是村委会与张森签订,实质上是都司镇政府与张森履行合同。
  5、租金直接打到都司镇政府的帐户上,镇政府负责兑付的老百姓的租金。
  6、打井和架电是都司镇承诺兑现的条件,没有说等上级有项目才落实,只有架桥才是等上级有项目时才兑现的。
  7、清理承包地上的附着物和四周的树木,是桑娜镇长承诺把租金打入政府账户,保证三天把地上附着物和四周树木清理完毕。
  镇里说因没有交清地租而没有清理地上附着物和四周树木,是胡说八道;当时按合同约定170亩,租金为25.5万元(1500170=255000元),我已按时足额打到都司镇政府户上,不存在因欠地租而不清理地上附着物和四周树木的理由。
  8、镇政府所补助的2万元是帮助买牡丹苗的钱,根本不是土地租金,是怕我们没钱买牡丹苗,不能及时栽上牡丹当他们的任务。政府提供牡丹苗或补助买牡丹苗在其他乡镇也有相关政策,也有很多例子,也不是只有我一家。杨镇长深夜从我家拿的2万元钱,是说在兑付村民地租时发现比170亩要多,先交2万元,到时候多退少补,以最后实际测量为准,所以不存在我欠地租的问题。
  9、合同签订过程是:最初看到这块地的时候,我问这一整方地共有多少亩,镇里和村干部说一共约170亩左右,我说我想要150亩,160亩就多了,最多也不能超过170亩,不然我资金投入困难。后来经测量是230亩左右,我表示种不完,镇政府和村干部说也有不愿往外租的农户,去掉不想租的算下来也差不多,最后就签订了170亩的合同。所说的198亩或197亩,只是镇政府后来说的愿意往外租地的村民上报的总面积约数,到现在镇政府也没有与我共同认定弄清到底多少亩。但是,从来没有过350亩的事。
  二、关于虚报牡丹面积350亩的问题
  1、从来就没有我要租350亩这回事。合同约定及交租金均是170亩土地,合同签订时间为2013年7月26日。
  2、2013年10月,都司镇政府桑娜镇长要求我按350亩上报牡丹面积,为了与镇政府上报的面积一致,我是按照桑娜镇长的要求办理的。合同明明已经签订了3个月的170亩,怎么还会出来350亩?
  3、在地面附着物没有清理,政府承诺的水利电力条件不具备,都司镇政府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让我在三天以内,清理地上附着物,并深翻耕地种上牡丹,在这种情况下牡丹成活率低是显而易见的。
  4、近几年都司镇上报的牡丹栽植总面积已达到一万亩,经我考查,实际上现存有牡丹不足800亩。不仅是都司镇欺骗上级,虚报数据,镇里说别的种植户成活率较高又从何谈起?
  5、为了都司镇政府的政治任务,没有架电,没有打井,再加天气干旱,在有限的时间内种上牡丹,太草率,导致牡丹成活率极低,没有保留的价值了。为了减少损失,按照合同约定,种植苗木,需要翻地、需要重新整理土地。
  如果牡丹的成活率较高,就是到秋天卖喽也能产生经济效益,我肯定舍不得毁坏自己种植的牡丹,因为毕竟是我的辛苦心血和高额的资金投入。合同约定可以种苗木,不存在改种的问题。
  三、关于镇政府推诿扯皮、不作为问题。
  1、因为牡丹成活率低,我为了赶农时,为了减少损失,按合同约定种植苗木。村民阻拦,村民认为镇政府没有做好工作,没有给村民说过要种苗木,村民反映也从来没有见过合同文本。
  2、我栽种苗木,村民阻拦,我寻求帮助,都司镇政府要求村委会解决,派出所也不帮助做工作,派出所和村委会都明确认为应由镇政府解决。他们推诿扯皮,造成村民为所欲为,对我栽种苗木,横加阻拦,拔掉折断,大胆放肆,致使我举步维艰。我交了租金,而我承租的土地都荒芜至今,我的心在流血,妻子、老人夜不能寐,怪我上都司镇政府的当受都司镇领导的骗。造成今天这种局面,完全是都司镇政府先以优厚的条件招商,再欺商、坑商的卑劣行为造成的。
  3、镇政府为解决矛盾,说如果种植苗木需每亩增加200亩小麦的租金,完全是无理要求,一派胡言。合同约定可以种植牡丹、苗木或其他农林作物,有言在先,增加租金是无稽之谈。实际上并不是做工作,而是给我增加负担,制造麻烦,变相纵容老百姓与我纠缠,无理取闹。
  4、经考查,别的乡镇也存在很多因牡丹成活率低,而改种苗木的情况,人家亦没有增加租金,村民亦没有进行阻拦,反而是进展的一帆风顺,为什么在都司镇政府治理下就不行。
  四、关于为什么选择上访、不能诉诸法律的问题
  1、我的损失不是合同本身造成的,是镇政府欺上瞒下、不作为造成我无法正常经营,诉请法律,不能解决我的损失,我的诉求不在法律解决的范围。
  2、选择上访我是被逼无耐,因为上访耗时费力,到处受阻碍,遭受白眼,围追堵截,我的损失也日益增加。都司镇政府向上级领导汇报我们反映的问题时,不尊重事实,肆意歪曲,欺骗上级,遮天蔽日,让我状告无门,造成我不得不逐级上访。
  五、关于为什么栽种苗木,而不种其他农作物
  1、我租地成本很高,种植传统农作物(如小麦、玉米、大豆),不可能产生赢利,全年收益连地租的一半也挣不回来,更不用说其他的投入。我当时很多次明确说超过170亩地种牡丹能投资的起,种苗木就资金困难。出现问题我才了解到,他们无视我为发展苗木来这里租地的事实,连合同也不让村民看,只说我要种牡丹,怕说我种苗木村民阻止,影响他们完成牡丹任务,耽搁政绩。
  2、我认为种植苗木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也是多年的经营长处,他们也众所周知,种植苗木没有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假设,我有了收益,百姓的租金、镇政府的政绩及我的利润各有所得,何乐而不为。我认为种植苗木,可以产生较好的效益,所以我选择种植苗木。
  3、当前在不解决问题的情况下,让我种植玉米完全是都司镇政府的圈套。很显然,我现在种上玉米,他们就可以污蔑我自愿种植玉米,而不想种苗木了。更显然的是,玉米收益连土地租金的三分之一也收不回来,也将会把我更多的投资搭进去。
  六、为什么不打算继续在都司镇辖区内发展。
  1、都司镇政府为了政绩,不惜采用哄骗手段让我过来投资,不惜背信弃义不履行承诺兑现优惠政策,不惜采用逼迫手段让我在条件不具备情况下急着种上牡丹,在完成他们的政绩任务后却放手不管。
  2、镇里承诺出3000多元钱清理地上附着物和四周树木,却不兑现承诺,到现在树木也没有清。承诺打井和拉电都没有落实,说有项目时修桥更没有一点眉目。
  3、出现纠纷后,都司镇政府不积极解决问题,推诿扯皮,丝毫没有工作力度,纵容极个别老百姓阻碍我正常经营活动。对我的损失丝毫没有同情心,冷言热讽我没有为好村官,村里不配合,镇里也没有办法。
  4、出现纠纷后,解决不好的情况下,都司镇书记晁红波多次说,这里的百姓这么孬,你还想在这里发展多少年?镇其他领导和村干部也说,这个村是有名的108村(意思是都司镇一共是108个村,这个村是最后一名,最差的村),不好管理。村民也说好几个投资商在这块地上投资,都没成功,都扔下烂摊子走人了,你也趁早滚蛋,这种情况为什么不早告诉我们,还骗我们过来投资???
  5、有了问题不给解决,承诺一点也不兑现,说村民孬,要求增加租金,全都是一个目的,让我在完成他们任务后,扔下投资走人,分明是赶我们走!
  综上所述,我拿出自身积蓄、亲朋周济,并不惜银行贷款,去都司镇租地发展,都司镇政府两面三刀,阳奉阴违,致使我深陷泥潭,一败涂地。可怕的都司镇政府、周庄村委会及个别村民,让我心有余悸!再继续租赁,我既已无力再筹措资金,也对都司镇政府完全丧失了信心。
  我们不是大富大贵的大财主,也不是利欲熏心骗取国家补贴的奸商恶民,我们只是普普通通通过多年流血流汗,辛苦经营创造一点微不足道财富的小农民,我们不堪与你们强大的政府机器对抗。都司镇政府拿着纳税人的钱,调用社会资源,用来蒙蔽上级领导,对付我们手无寸铁的老百姓,打压我们的合理诉求,却不用来真正解决问题。
  我只能向尊敬的上级领导寻求帮助,为让我们一家老小能继续生存下来,在此我们全家将感激您的大恩大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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