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女朋友到重庆某医院就诊,被该院某男医生性骚扰,当时我女朋友被吓得跑出来了,然后打电话告诉我
  当时我马上向院方提出投诉,提出的要求只有一个:就是将该医生调到不能和病人有直接身体的岗位。我女朋友后来还去医院做了一份类似投诉笔录的东西。当时医院的几位领导人表示一定会严肃处理。
  但是今天我女朋友再去那家医院拿药的时候,发现该名男医生仍然在原岗位工作,我马上打电话到医院询问,医院的处理结果居然只是扣除该医生半年奖金,该医生继续在医院脱发科做治疗。
  这样的结果实在让我们很失望!我再次打电话到医院投诉,要求将其调离岗位,不然就要求医院公开道歉,并向重庆市卫生局投诉。
  请问比较了解的筒子,我这样做是否正确,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