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今年三岁多,刚入读于:深圳市龙华区锦绣江南幼儿园小班,此时本应该在开开心心的上学,但由于9月8日在幼儿园发生了一件突发事件,使孩子停学至今。

  9月8日下午,小孩子从幼儿园回家,我们发现她情绪低落,眼角处有於青,眼睛亦哭肿,问其原因,始终不肯说,还一再躲避父母的查看,并且讲老师说了,不能看之类的话语。
  之后给孩子洗澡时,发现其双腿有六七处疑似针孔的红点,再三追问小孩是怎么回事,她才说是在幼儿园被某老师用针所扎。听完后我们除了心痛,还有震惊,不敢相信幼儿园竟然有这种事情发生,但孩子的话以及其身上的伤痕让我们家长无比震惊与愤怒。

  我们第一时间电话联系了学校,希望了解孩子在校发生了什么事情,并提出要求查看监控,但园方不同意我们的要求,说他们先了解情况。二个多小时后仍未回复我们具体情况,于是我们再次向学校提出查看监控,但园方告知只有报警我们才能查看监控,于是我们只能报警处理。

  关于小孩双腿上的疑似针孔的伤口,幼儿园后来给的说法为:此事件为校内安全事件,小孩的伤口,是孩子在校内拿图钉玩耍,然后自己用图钉扎伤自已。

  9月10日从警方调取的监控视频里,虽然没有明确的发现人为证据(事发8日晚警方调取监控,9号晚上通知我们去看监控,但由于孩子生病严重,我们于10号去看的监控),
  但我们仍持以下意见:
  一,监控视频里没有明确看到小孩玩的是图钉,也没有明确看到小孩有自己扎伤自己。
  二,如按园方说法,那请问在校内小孩为何可拿到图钉?
  三,小孩会拿图钉扎伤自己那么多处?如果只有一二个伤口尚可能小孩子不小心自己所为,但孩子扎伤自己六七处我们仍不可认同,毕竟孩子不是傻子,扎一个孩子就会痛了,她会继续扎自己那么多次吗?

  而在事件发生后,小孩夜晚总是睡梦中惊醒哭闹不止,双腿出现抽搐抖动现象,而后孩子生病多日,我们作为家长,除了满满的痛心,更多的是希望孩子尽快忘却此事,保护其身心健康不受影响。

  经警方协调,于9月11日,我们家长与园方进行了沟通,鉴于发生此事件,我们作为家长,出于对孩子身心健康的考虑,我们提出换园要求,这也是我们仅有的要求。幼儿园表示会向龙华教育局上报申请,然后给我们回复。

  9月23日下午,龙华教育局相关领导,园方,警方与我们家长进行了现场沟通协调,我们表示,我们家长一直的诉求,只是希望能为孩子换一所就近的公办幼儿园,让孩子在一个新的环境开始全新的生活。
  对此,园方提出希望我们留在原幼儿园继续上学,龙华教育局表示现在换园由于学位紧张,暂时可能无法换园,也希望我们考虑继续在原学校就读。我们表示考虑后再作回复。

  我们家长于9月26日电话回复龙华教育局,作为家长,毕竟在校有发生此事件,我们仍然还是希望给孩子换一个新的环境,希望教育局能帮忙换园处理。但龙华教育局给的回复是由于学位紧张目前没有办法换园,或者只能换到民办或继续留在原幼儿园换个班级。

  但我们孩子本上的公办幼儿园,为什么要给我们换到民办?我们也并非无故提出换园要求,本事件发生也并非我们所愿。

  我们现在仅希望能换一所就近的公办幼儿园给孩子一个新的学习环境,让孩子忘却所有的不快,重新开始全新的校园生活。

  为什么连我们这个的唯一诉求都不能解决?为什么不能让三岁多的幼儿尽快回归校园生活?而且发生此事件以来,期间我们仍一直保持着理性的处理方式,三岁多的幼儿,我们该如何护你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