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我跟监理王某某发生了一件事,导致我鄙视他厌恶他,看不起他。带到工作上就是讽刺了他一次(今年国庆节放假他来项目部,期间我就说了一句都放假了又不来签字还来项目上干嘛呢,还不如回家待着,我承认我当时有两个意思,有一半是讽刺的意思)。我是412来上班的,平时资料做好就给王某某签字,也没什么不顺利,我也不乱开笑的人。那时候,由于我刚来这边,前期好多资料和施工进度对不上,我经常加班,51的前一天晚上我出去吃饭,大约7点左右,王发信息给我(有时候签字也是微信联络,就回复了他),问我吃饭了没之类,他说他在舒州大道,我正好也要吃饭也想去那附近,我每次回家都经过那条路的,我去了,他和另外一个人一起的,他还约我一起,我没同意我自己吃饭完就准备回办公室的,单独行动的时候随口问了一句他怎么来的,他说他没开车,我也没说什么,后来吃完饭,我还是打了个电话问他,原因一是出于善良,二是出于工作上有交集,三是给我们造成了一个正直的形象(讲考试和提升自己的语言),正好他又让我送他回宿舍,那好吧,我就送下他吧。结果他在路上,我在开车,他坐在副驾驶一只手拉我的手,说我的手好看,我赶紧严厉制止他,甩他手,他不仅不听还拉的更紧,还要强迫我跟他双手合十的动作,接着另一只手摸我的腿,我简直不敢相信,我制止他几次后他才放下来,这期间大约有30秒中的样子,我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情况,我多次严厉警告后,他才放下来,我脑子都乱了,我一边不敢相信一边还把他送回家,我回到项目部宿舍后我一夜没睡,思前想后,我感觉自己的善良被利用了,细思极恐,我差点被他侵害了,我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闹翻了对大家的工作以后怎么进行,再说就算不在这里工作了,不顾及了,我跟领导a说,跟总监说,我到住建局去投诉,又能怎么样?又不能立案,没有造成事实伤害,思来想去,我必须要个说法,我跟a总请了假,我到公安局报警了,警察打电话给喊他来,他完全没有否认,之后还向我说对不起,承诺在工作中不为难我。(b市公安局是有笔录的。)如果以后不见他也就算了,偏偏每天都还要面对,我的语言就更少了,因为这个,我都不知道怎么跟其他异性同事沟通了,发生在别人身上就是故事,发生在发生在自己身上就是事故。我无法面对一个曾经想侵害我的人,太可耻了。我觉得他现在就是为难我,因为那次后我不会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尊重他了,问他有没有空签字,他说没空我就没说话,等第二天或者第三天我问他有没有空签字,他说他没空、、、我不想向丑陋的人低头。这事说大就大,说小也小,我没有那个格局,所以前几天开会我说情商低,不得不承认确实这个给我造成了很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