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昭阳区龙泉办事处党委书记赵泽云、副书记杨太云、官坝社区支书周兆斌以自身权利便利、在官坝13社以流转方式征用耕地60余亩,每亩68000元,择101.994元每平方米,却没按照此价公摊给村民,而按500元/平方米出售分摊给村民,所得资金未上交国家财政,性质已经构成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同时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二、在没有国家规划许可,就由党委副书记杨太云牵头负责规划指挥建设,土地规划部门未曾干涉,2020年1月5日由办事处城管主任赵庆勇口头通知我企业搬迁,1月6日至9日“我找办事处党委书记赵泽云及副书记杨太云领导解决搬迁事项,并提交补偿认定报告及困难搬迁安置申请”,一直石沉大海,了无音讯。该办事处党委领导参与公职人员存在触犯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
  三、在1月13日早晨9点28分时大约来我企业经营场地恐吓我的、官坝12社村民大约50多人,其中参有3名服刑人员,尤其社会闲杂人和吸食毒品的数人,要求我搬迁,否则后果自负,领头的拝路路说是办事处领导与官坝社区领导叫他们来的,理由是要修返迁房,说《整不走我赔偿就由他们赔偿,不赶我的就不准修房》我见大事不妙,打电话报警,他们才相续离去。此事所有参与人员以触犯刑法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领导带头人以构成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法律规定责任,
  四、3月3日再由自然资源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恢复土地原貌,在国家法律面前,我搬迁恢复土地性质,3月16日搬迁完毕,《特别是在新冠病毒区间》没有任何办法情况下大多数物资含着泪卖废铁。办事处相关行政执法给予企业倒闭。布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 破坏生产经营罪。
  五、然而龙泉办事处党委与官坝社区支委打着公权、把我恢复场地卖村民建房再次破坏的事实,不惜动用国家拆迁款,给予我企业后面“周边拆迁村民房屋,给予拆迁村民安置补偿”。同样都是中国人民,法律人人平等,为什么行政处罚只针对我一人,没有补偿没有安置,还安个改变土地性质罪名,行政行为构成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徇私枉法罪。
  六、《政府信访回复是“村民自行组织的,用于归并发展集体经济,那拆迁村民房屋补偿“就是骗取国家财政,政府给予拆迁款的人属于职务犯罪,补偿拆迁户就属于特大诈骗国家经济案件”估计造成国家资金流失上亿元,》”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法律。
  七、昭阳区政法部门也未对破坏耕地、买卖土地犯罪责任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刑法规定执行问责,追究刑事责任立案处理,目前昭阳区委组织部还给予这些领导提职换务,升官发财,耕地破坏买卖任其发展,责任不了而之,草草了事,在所有的事实面前,昭阳区政府职能部门存在监管失误,行政不严的责任,望中共中央国家部门给予昭阳区破坏耕地案件重视,请给予昭阳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赵泽云、副书记杨太云按中国人民共和国公职政务处分法给予责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