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翠景园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党组织滥用职权,违法将我小区(津尚花园)进行全部停职(西青法院认定我小区业委会已经被取缔),此事向个部门包含88908890、镇信访、镇政府、镇社区科、镇纪委、镇党办……以及西青区区政府、区信访、区纪检委、区住建委、区社区科、区民政局、区组织部、区委办公室……以及天津市信访投诉上访均无果。
  解释:停职原因为《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九条 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物业管理活动,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机制。“领导”即可以停职业委会全体成员职务。镇政府和区政府所有部门认可此解释,但是,本人向天津市法公委(电话83608253、83608247)进行核实,法公委一致认为该法条不作为停职业委会职务的法律依据。

  2、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镇政府将我小区非经营性配套公建1200多平方米利用文件造假,伪造文件等方式变成113平,此非经营性配套公建已经和天津市城建档案馆和西青区住建委、区规划局等部门核实和确认。但是,张家窝镇政府回复,他们的文件就是113平,也只认113平,你有本事就继续投诉吧!此事向个部门包含88908890、镇信访、镇政府、镇社区科、镇纪委、镇党办……以及西青区区政府、区信访、区纪检委、区住建委、区社区科、区民政局、区组织部、区委办公室……以及天津市信访投诉上访均无果。

  3、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镇政府未经过区政府批准,私自对张家窝商品房周边道路以及国道和省道、和公园免费停车位进行停车位编号,并声称2019年6月中旬开始进行收费,收费监督电话为天津公共96196,天津公共客服口述在张家窝未设立任何停车位。此外,对于这些停车位镇政府非法组织进行招标,并非法获利数十万元。此事至今,没有任何部门对此项收费事项进行任何解释,老百姓打88908890和政民零距离等进行投诉,镇物业办回复,此事各分管区长知晓此事,并同意收费,但是区政府拒绝就此事进行回答。此事向个部门包含88908890、镇信访、镇政府、镇社区科、镇纪委、镇党办……以及西青区区政府、区信访、区纪检委、区住建委、区社区科、区民政局、区组织部、区委办公室……以及天津市信访投诉上访均无果。

  4、2019年2月27日,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和市委办公厅联合颁发了《天津社区物业管理办法》,此办法经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办公室(电话83606524)进行核实,该文件没有备案至人大和国务院,所以不得对外公布,但此文件已经下发给各个部门,其中天津市住建委声称:此文件未生效,但是,西青区住建委(电话27948668)明知道此文件未对外公布,却坚持使用并实施此文件,声称,“上级部门下发了就必须施行!” 并且,天津市住建委对区住建委的违法行为不进行指导!此事向个部门包含88908890、镇信访、镇政府、镇社区科、镇纪委、镇党办……以及西青区区政府、区信访、区纪检委、区住建委、区社区科、区民政局、区组织部、区委办公室……以及天津市信访投诉上访均无果。
  解释:1、此文件并是否按法律规定,在下发30个工作日进行向上级部门备案?;2、此文件在未对外公示的情况下,下发给下级各个部门进行施行,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政府法律法规等对外公示后进行实施)3、西青区住建委在明明知道此文件未进行公开的情况下施行此文件,是否工作上存在严重失职?知法犯法的嫌疑?